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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房地产价格为何会如此高?

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怎么啦?

  世界商业报道消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始于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实施,当然,这只能算是一个开端。至1998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从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才算真正地拉开了大幕。也由此开始,中国人的住房问题开始告别计划经济的分房住的模式,逐渐进入商品市场的买卖模式。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登上这个经济舞台,就以无比的气势、规模,轰轰烈烈地一路走来,席卷着整个中国大地,在短短的数年间,整个中国大中小城市似乎在一瞬之间披上了一身美丽的外衣,高楼林立,色彩缤纷,这无疑是浓墨重彩的大手笔,为此,中国人普遍地笑了。

  房地产业既然是商品,就有价值和价格。在刚起步的时候,房价都是在每平方米几百元为标价,可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房价就如耸立云天的高楼一样,一层层地直往上节节攀升,一路高歌猛进,未见起落回荡。1000元左右、2000元左右、3000元左右、5000元左右、8000元左右,直到10000元左右、20000元左右等等,还有比这更高的天价房,如汤臣的最高房价已达到14.2万元/平方米。中国普通百姓面对如此美丽又可怕的房地产市场,只有欲哭无泪。有人说,我就是数十年不吃喝也买不上自己想要住的房了,有人就只有背水一战,奴隶式地盲目的背着沉重的债务“以人养房”了,为此,中国人普遍的发愁了。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怎么啦?有人说这是正常的,有人说是不正常,我同意后者。为什么?因为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市场,价格就会自然而然地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转换会有起落波动,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会随着价格的波动走向而发生各种对立统一的变化。可是现在的市场状况完全不是如此,供求双方各执一端,只有矛盾,没有统一。房地产商已成为社会千夫所指的暴利者,投机商,他们的所作所为,为众人所不齿。从价格一面看,价格不仅没有波动之意,反而是一路急促上扬,好像煞有介事就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商家在造房时,总是自信地,毫无风险地朝着越来越高级的产品方向发展,由豪华到超级豪华,由精品到极品;面积越来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商家们为所欲为,想盖什么样的房就盖什么样的房,想订多高的价就订多高的价,这个市场的主宰完全掌握在商家们的手中。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并非完全如商家所愿,大部分消费者并不卖商家的账,大量的高档房摆在那里,普通人不敢问津,稍有一点条件的人也望而却步,感到痛苦,因此只有让其存盘,很难销售出去。商家也甘心情愿,并不为此猴急,不仅犟着不降价,而且喊着还要升。“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似乎就有这样的把握。从另一方面看,普通人所需要的低档次的经济适用房却是一个空档,成为市场缺少的抢手货,老百姓为此期盼、埋怨、无可奈何。这显然又是一个供不应求的买方市场。  

  一个市场供求双方就是这样的不入调,作为一个号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社会主义市场,又怎么能说的上是正常的呢?更何况从经济上说也说不过去,市场这样的运动法则也产违规的,供求双方只有矛盾,没有统一,价格以商家利益为主导,没有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价格只有上涨,没有波动,这样的市场能是健康的吗?房地产市场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关键问题就出在有两只看得见的手都在违规地搅和,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律。

造成如此现状的原因太多了,决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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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如此现状的原因实在是太多了,决非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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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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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皇帝产",老百姓住土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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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皇帝产",老百姓住土房吧.[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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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行业还是有供求决定的,这是我个人观点.引起房家居高的原因主要还是,房地产的供给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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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地方政府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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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应该清楚,安居问题是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它就如粮食问题一样的重要。所以中央政治局肯定有原则的指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地指出了每年的工作任务;由国务院所发布的每个文件也是如是说,都是按照要确保人民群众安居问题来发展房地产市场,这个总的精神原则怎么到了下面就受阻落实不了呢?区区一个房地产市场,中央为此发了那么多的文,怎么就不能起作用呢?这不很明显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不愿贯彻,或者说贯彻不力在作怪吗?如果是这样,各级党政的组织部门又在干啥去了?各级党政的组织部门难道只将干部选拔任命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吗?我这样一系列的追问,我的答案是:现实的行政组织工作就是如此的吗,组织部门将干部组织好了之后,就基本上撒手不管了。因此,各级干部到了位后就可各自为阵,以独立小王国的形式与上级和中央周旋。可阳奉阴违,也可阴奉阳违,所以围绕房地产市场所发的一系列文件的效力就只有逐级衰减,最后等于零。

  从现实已揭露出来的问题也足以说明这一点,短短几年内,原云南省昆明市规划局三任局长李德昭、胡星、曾华,前“腐”后继 ;原湖南省彬州市以市委书记李大伦为首的贪腐集团,涉及到市纪委书记、副市长、国土矿管局党组书记等党政干部和商界人士158人之多;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为首的山东贪腐群体,涉及到原青岛市规划局原局长张志光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还有青岛市市长助理、崂山区委书记、区长王雁等等,所有这些腐败份子的黑手都几乎伸向了房地产市场。这些地方党政组织部的干部都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长期地累累得手,一个一个地接着干些伤天害理之事?而且据说湖南就在李大伦案发之前就曾有过一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公积金,并牵出了原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的案情发生,为什么组织部门就不去过问,非要等到问题充分暴露了才去一个个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有足以说明我们的党政工作的实际,与《工作条例》的要求相差甚远。

  成语中有两个词,叫做“防微杜渐”和“防患未然”,指的就是某事物的问题在未发生之前就必须做好解决其问题的工作,组织部门在管理干部工作中难道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做的吗,《工作条例》中所要求的不也是这样的吗,为什么就不去做呢?一个事物有毛病,就必有其病像,腐败份子的发生也有一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诸多的蛛丝马迹。就以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来说,不是曾有人听他说过:“青岛房价愈高就愈能提升青岛形象”的烂话吗,为此还曾引起市民的普遍不满。这样的变味语言,稍有一点觉悟的人,一听就觉得不对劲,组织部门为什么不就此制止这样的谬说,严密地监督、约束、考察这样的在位干部?山东省委一班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又是如何的态度?

  在房价一轮又一轮地上涨的风头上,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地不满的情势下,如今仍在位主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华远集团总裁徐志强不也是口无遮拦,胡说八道了许多吗。正当政府出面干预房价的长势过快时,而他却在一旁一再鼓吹房价要涨,而且还说“房产就是暴利”,“ 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其意思就是说现在有钱人多,人家不怕涨价,你政府急什么。他还说了:穷人不一定就需要买房,穷人要住房,那是政府要解决的事,与商家无关等等。他的这些话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是他说对了的一部分,穷人的安居问题政府应当解决,政府批出,包括折迁这么多的地皮,为什么政府没有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政府应当好好反思;其二是华远是北京市的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一个国有企业的老总不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说话,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不为人民服务,完全站在私有股东的利益上,以一个完全的商人口气说话,这样的国家干部称职吗?北京党政机关的组织部是如何在用人的?中央组织部难道就没有发觉此人在位的不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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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监督问题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并没有缺少这个环节,可是在实际的行政中却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仅从房地产市场管理一个层面就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的行政体制运转中,政令很不畅通,各级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无视中央的政令,可以各行其是,独行一方,也无人问责,这不是监督部门的失职又是什么。

  干部管理的不到位有组织部门的问题,但更主要是监督部门的问题。我国的行政监督不仅有纵向的、横向的,条条的和块块的各类级别的行政监督职能机构,还有一部与之相配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按道理,监管部门完全可以依法行政,并与组织部门合力将其干部队伍管好,但没能做到,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问题就存在于监督职能机构缺少其独立行政的机制和能力,虽然在法与相关组织文件中赋予了监督职能部门独立的行政权力,但在体制上却受到行政首长负责的制约,因此其独立性就得不到完好的发挥。

  我建议监督职能部门应完全地从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分离出来,就如“两院”一样建立起高、中、低等级的监察部门,直属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直属党代会的领导。从纵向看,中央直管地方;从横向看,地方各级与业务相关联的监管部门也可联成一片,并与当地的人代会有一定的组织关系。这样,从上到下,各级的同级的监管部门就可联成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又与舆论的监督、法律的监督、还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同形成为一个巨大的合力,如能做这样,就有可能真正地发挥行政的监督的职能作用,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行政体制中对干部的管理问题,还有政令不够畅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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