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能源产业发展提速
1、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背景
受次贷危机冲击,2008年下半年我国能源产业形势急转直下,企业经营陷入严重困境。金融危机虽然对中国能源行业带来了严峻挑战,也为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了难得的时间窗口。初步分析,理由有三:世界经济景气的下降为我国引进先进能源技术和装备创造了比以往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内宏观经济景气的下降为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空间;国内能源行业景气的下降导致传统能源产业利润率下降,市场主体盲目扩张的动能减弱,行业重组、升级空间增大。能源结构调整受到的利益阻力基本消除,增量发展市场动能与政策导向趋同,存量调整也比较容易实现。
2、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目的
一是跟踪世界新一轮新能源发展方向,提高未来我国能源产业的国际位势。发展低碳经济、加大新能源政策支持力度对发达国家而言,不仅仅是长期能源战略,同时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对中国而言,目前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很难落到能源头上,但促进新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是加大新能源投资,为刺激内需做贡献。为应对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国家能源局为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迅速核准和开工建设一批影响重大的新能源项目。目前已经核准福建福清、浙江方家山、广东阳江三个核电站,西气东输二线东段工程,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
三是立足长远,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能源保障。加大对“短板型”、“欠账型”、“调整型”能源基础设施投入,增强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要对优化能源结构意义重大、带动效应明显的核电项目、风电项目和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关系全局和战略安全的煤、电、油、气跨区域输送通道建设,石油、天然铀等战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电网、城市电网和城市油气配套管网,加大投资力度。
四是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压力。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导的中国能源结构给中国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随着石油、煤炭价格上升和环境压力的增加,发展新能源无疑是优化当前能源结构的重要途径。能源政策调整将加快各种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能源利用多元化。同时,火电落后产能的淘汰步伐也在加快,直接有利于国家节能目标的实现,缓解环境、气候压力。
3、能源产业发展主要内容
下一阶段我国能源政策的最大变化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加大结构调整”。首先是加快发展核电,其次是要大力发展风电和可再生能源。正因为如此,国内能源政策的结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体现在电力结构的调整上。各电力品种发展战略定位发生了变化。(见表二)
其一,核电的发展政策由“适度发展”变成“积极发展”再调整为“大力发展”。2005年3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核电的发展政策从“适度”变成“积极”。为此2007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提出,适应“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发表的《科学发展 电力工业赢得挑战的根本路径》一文,核电是清洁高效能源,污染少、温室气体接近零排放,是优化能源结构的优先选择,其发展战略从“积极”变成目前的“大力发展”。
其二,下一步水电的政策是“积极推进水电开发”,代替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有序开发水电”。2008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1.7亿千瓦,已居世界第一位,但开发利用程度仍然较低,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潜力巨大。重点应进一步实施西电东输等重点工程,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水电的科学经济利用。按照新的方案,水电开发将由“重工程、轻移民”转化为“先移民、后工程”。同时制定新的水电规划时给江河保留足够的生态空间。
其三,火电政策是“积极推进电力工业的上大压小,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完全不同于“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优化发展火电”。由于我国电力装机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以火电为主,电力发展在短期内难以改变主要依赖煤炭的格局,因此,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同时,火电落后产能的淘汰步伐也在加快,这直接关系到国家节能目标的实现。
其四,涉及其他新能源的提法也变为“加快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热电联产等清洁高效能源的建设”,与以往较为笼统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形成区别,更加具有针对性。
4、能源新政引导下的新趋势
总的来说,国内经济大调整为能源结构的调整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时间窗口,而国际新能源发展浪潮为我国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外部助力。5月21日,我国召开的财政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定位,即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能源产业有望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将以实际的政策支持,推动新能源的大规模运用。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重视会使整个中国能源结构产生相当大的改变。
正在制定中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将把新能源放在战略地位,加强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大力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创新体制,促进新能源的发展。新能源振兴规划将涉及2009-2011年三年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目标与任务。而要实现2020年规划总目标,预计可再生能源总投资将超过3万亿元以上。
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成为新能源振兴规划的重点发展领域。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约8000万千瓦,比原有规划扩大一倍。
风电的发展通过大规模开发,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设备制造国产化,尽快使风电布局具有市场竞争力。按规划,到2020年,在甘肃、内蒙古、河北、东北,以及江苏沿海等地建立若干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其风电总装机容量提高至约1.5亿千瓦,大大超出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2020年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的水平。
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将达到3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80万千瓦。按路线图,将在偏远地区建设独立太阳能电站和户用光伏电源,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发展并网光伏电源,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大型太阳能电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