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1、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2、会议认为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必须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并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同时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3、为此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结合钢铁、汽车、纺织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和推进装备自主化。
要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
增加出口信贷额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加强企业管理和职工培训,改进生产组织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
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
4、此次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是在2006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基础上,结合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而制订的,实施期为2009年至2011年,共3年。
5、与以往相比,此次规划在振兴措施方面更为具体,根据所了解的信息,我们认为有实质影响的措施主要是:
依托国内建设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强调重点产品国内制造和装备自主化,保障内需;增加出口信贷额度刺激外需。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可能会设立装备制造业技改专项资金和重大技术装备科研专项资金,对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直接资金支持。
推出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对使用经过审定的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用户,进行适当补贴。
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建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为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融资。
6、由于装备制造业覆盖范围广,政府可能投入的资金额较大,参考政府最近出台的高档数控机床重大专项投资规模221亿元(中央直接投资100亿元,其它为项目带动),我们估计政府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投资规模将在千亿元以上。
7、我们认为:
振兴规划中强调设备自主化对装备制造业内大型骨干企业意义重大,有助于其市场份额提升和新产品的推广。
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和鼓励采购首台首套国产设备有利于国产设备实现进口替代。
政府提供补贴资金将刺激企业研发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有助于增强企业整体的竞争力。
受益最大的是大型主机企业,因为它们是重大技术装备最主要的制造和研发基地;在基础件领域,部分实力强的企业亦将会受益。
8、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以及后续跟进的具体政策,将对机床、重型机械、铁路设备、工程机械等子行业产生实质性利好,相关上市公司尤其是龙头企业都会从中受益。
相关研究报告共享下载:
内外并举,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点评.rar (47.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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