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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1103]权证研究_参与各方共赢的攀钢整体上市方案补充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研究报告    时间: 2008-11-3 11:56     标题: [20081103]权证研究_参与各方共赢的攀钢整体上市方案补充建议

【内容摘要】:1、       上周复牌后攀钢系如期逼近现金选择价,钢钒GFC1也如我们预期一样冲高回落,目前其溢价率为-24.61%,创下了我国权证溢价率历史新低,但我们必须指出,钢钒GFC1深度折价反映了投资者对行权后正股的悲观预期,并不意味着钢钒GFC1被低估。我们认为攀钢整体上市在钢钒权证行权前完成,没有保护的攀钢钢钒股价在钢钒权证行权期内有可能出现大幅下跌,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如钢钒权证获得了现金选择权,则钢钒权证将达到7.65元。
2、     我们前期指出,在马钢股份接近马钢权证行权价3.26元的时候,具有交易型机会,上周这种机会就出现了,本周这种机会依然存在。这种交易型机会背后逻辑是简单的,马钢想配股成功,行权期内股价必须明显高于行权价。
3、     我们认为,鞍钢追送的现金选择权相当诱人,年化收益率最低是同期固定收益产品市场收益率且上不封顶。目前攀钢系运行于现金选择价之下,低风险投资者可在攀钢系现金选择价附近积极参与,买攀钢钢钒不如买长城股份或攀渝汰业。这是因为长城股份和攀渝汰业有权以1:0.82和1:1.78的换股比例换成攀钢钢钒,按6.5元和14.14元买入长城股份和攀渝汰业后选择换股,相当于以7.93元和7.94元买入攀钢钢钒。
4、     我们认为,鞍钢追送的现金选择权相当有创意。但目前方案依然具有缺陷。从理论上说,如果投资者一定要行使现金选择权,鞍钢也只能履约,而有多少投资者会行使现金选择权,鞍钢本身是无法控制的。按目前方案首次现金选择权完毕之后,市场上流通的攀钢钢钒股票将不享有现金选择权权利,鞍钢集团持有的攀钢股票可能会出现巨额帐面损失。
5、     有没有可能出现投资者自动放弃首次现金选择权,并在无需鞍钢护盘情况下,鞍钢集团持有的攀钢股票不仅不会出现巨额帐面损失,甚至可能出现帐面浮赢的情况呢?只要鞍钢集团将目前承诺给予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未来现金选择价提升至于攀钢钢钒的相一致,并给予钢钒权证以现金选择权,则上述多赢局面就将出现。由于未来攀钢投资者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是一样的,权利和股票就不用分离,含认沽权利的股票就不会跌,而目前方案做不到。其次由于在市场上卖出将比卖给鞍钢价格高出21%,长城股份和攀渝汰业投资者必将全部放弃首次现金选择权,但攀钢钢钒投资者和钢钒权证换股所得股票以后的投资者依然可能会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鞍钢集团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收回资金。
6、     鞍钢追加承诺需要的条件。未来对攀钢股价高于现金选择价充满信心,2年不行,愿意再追加2年,最终攀钢股价高于现金选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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