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国际金融动荡持续加深,央行对金融安全的担忧显现,8月经济和金融数据显示经济趋冷迹象加重,因此央行本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针对性较强,意在减轻企业成本压力,保护银行系统贷款安全,成为央行货币政策关注的重要方面。本次央行的举动,也传递出紧缩性宏观调控有所松动的信号。但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如果没有适度的放松信贷规模控制的动作跟上,商业银行的经营压力将会加大。在面临经济下滑的情况下,为维持经济平稳增长,我们预计放松信贷的可能性加大。
相关研究报告下载:
9月15日央行公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利率快评.pdf (40.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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