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医卫改革,基本医保、工伤、生育的药品目录也将调整,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有望于11月颁布。昨天起至8月9日,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在人保部网站公示并征求民意。据悉,300余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都将全部纳入新医保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对于一些价格昂贵的药品,医保目录将首次探索“谈判准入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方案规定调入药品基础资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对所有药品,均按照临床药理学进行分类,剔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予考虑的药品,标明市场零售价格和疗程价格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每一最小分类下的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疗效价格比较,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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